關於預售屋公設問題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2-05 16:36
- 文章人氣:353
- 個人積分:97026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析如下:
如果管委會不同意的話 那合約上載明 建商是可以不用負責? 還是這可以拒絕交屋?
建商有時會用當時的房屋模型上沒有蓋遮雨棚為理由 可是有些沒有遮雨棚的地方
也有施作遮雨棚 這樣建商有無違法?是可以要求拆除?
依民法第820條規定,共有物之管理,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
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依前項規定之管理顯失公平者,不同意之共有人得聲請法院以裁定變更之。依您題示,似於外牆做遮雨棚,惟,外牆為全體區分所有人之共有部分,故依第820條規定,關於共有物之管理,須訂立分管契約,是此,建商才說須經管委會同意。不過若您拒絕交屋,對您亦有不利之處,因不但履約保證金已撥款,您連房子都沒拿到,還可能會有民法第367條規定受領遲延之問題。還是先交屋,但於典交時,尋找所有可能之瑕疵,挑剔所有可能之瑕疵。再依您題示,合約中已載明建商會做遮雨棚,若未做,可能有違約問題。但若未經管委會同意,建商貿然施作,管委會仍得依民法第821條規定,請求拆除。歡迎您攜帶完整契約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2-05 16:44
- 文章人氣:356
- 個人積分:7600
- 律師評價:13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13號
-
您好,如果契約有記載要有遮雨棚的話,建商沒有履行就屬於違約,可以請求損害賠償的.但二次施工其實與管委會無關,因為都是施工完之後才交給管委會管理,根本不需要管委會同意,且是否能立刻組成管委會都還是問題,建議你要在跟建商確認一下.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找蘇文俊蘇文斌律師粉絲團按個讚並分享給大家
- 請直接致電或LINE 在本頁面回覆律師無法得知 執業區域:台中.彰化.雲林.苗栗.南投.台北.桃園/蘇文斌律師區域:台南.高雄.嘉義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