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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肇責詢問與處裡!

  • stillys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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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2-17 21:22 最後編輯日期:103-02-17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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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弟在去年12月初發生一起車禍
    地點位於中壢興仁路與中華路路口
    google map:http://0rz.tw/kUuFb

    以下是簡略示意圖:

    綠色方體為變電箱,我是壓到第二輛摩托車車主

    對方駕駛摩托車,簡稱:A先生
    肇因是前一台摩托車從後方鑽出,A先生緊跟在前方摩托車後。
    但前方摩托車鑽到一半察覺鑽不過去故緊急煞車
    A先生緊跟在後也一起煞車
    我方行進間,未壓雙白線,A先生煞車時將腳放下,好巧不巧被我右前輪壓到

    我認為我是直行車也無左偏,監視器也清楚拍到對方是後面竄出且往我方車體靠近

    這樣我還是有責任嗎?
    附上路口監視器畫面,畫面從 00:32 開使
    http://www.youtube.com/watch?v=6TwyuiMOVwQ&feature=player_detailpage#t=32
    後續:
    當下因在鐵道路口,隨即將車子移開
    因此警察當下沒有做現場初判

    我隨即帶對方去署立桃園醫院急診,診斷書為挫傷骨折
    事後申請初判分析,交通大隊也說證據不足無法分析

    事發第二日已請保險公司出險

    目前遇到的問題是對方狀況為無業,認為保險公司理賠的金額很少

    要求我方提供十萬以上之理賠金額,若無則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想請問我目前該如何處裡?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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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2-17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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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與對方和解或對方之金額不合理,似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相關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若您無過失,則似亦不構成過失傷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捷運大安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