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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構成 詐欺

  • N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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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11 21:30 最後編輯日期:103-03-11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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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己認識一名女性保險業務

    我原本與其只是保險業務之關係..但是期間與她逐漸熟捻..

    其她也與我表明為單身狀態...隨而開始狀似交往的樣子..但是期間 不太像男女朋友交往之模式..一直推說工作忙 沒空約會等..但是又一直要我詢問家人朋友是否要購買保單..只要有聽到我跟她說親友有可能要買保單 就會展現熱情跟我親暱的樣子

    前後保單 及她要求的禮物在內在她身上花超過20萬..

    因發現其實他有交往多時的男友...更發現一些證據 她也使用類似

    騙我的方式 誘騙其他人..其故意隱瞞事實..且與我交往時本人家人也希望他能找個時間 跟其家人認識 但他一直推拖 故 也沒見過其家人

    請問其行為是否構成詐騙

     

  • 戴家旭 (戴家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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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11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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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631號
  • Nick您好,

    1. 要成立刑事詐欺罪不容易,因為必須證明,他接近您就是為了要成立保險契約。這部分證據可能薄弱,且因果關係證明困難。

    2. 民事部分倘要撤銷贈與,因為權利已經移轉,所以無法為之。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律師敬上

     

    若此回答對您有幫助,尚請您按下「感謝律師」。

     

  • 成鼎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cdlaw.com.tw/;臉書搜尋:「成鼎律師事務所」
  • 尼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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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11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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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以我只要能有證據供辨別.她故意隱瞞已有穩定交往對象

    利用假單身或結婚為前提交往來使我陷入錯誤之中

    進而誘使我為其購買禮物贈與與取得財物利益或業務之需求才有機會使詐騙起訴此人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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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12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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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依刑法第339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若您有證據證明對方之意圖即為施用詐術,使您陷於錯誤,即有機會得提起詐欺告訴。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高雄張景堯 (高雄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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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12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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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這要成立詐欺可能有點困難  畢竟這是出於你個人動機的問題  對方應該也沒有任何承諾   2.況且對方取得利益  是由公司分派  與你因為錯誤而交付金錢間關係如何? 提供你思考看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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