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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FB上使用別人的照片當大頭貼

  • J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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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4-30 21:27 
  • 文章人氣:5050
  • 個人積分:6
  • 你好:
    日前有兒時舊識取用了我的照片在 FB 上設為大頭貼與封面照片,並且留言"水某"(台語的妻子的意思)
    這造成了我的困擾, 跟 FB 檢舉無效,留言給他也無效。
    請問我可以採取什麼樣的法律措施嗎?
     

  • Jan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4-30 21:43 最後編輯日期:103-04-30 22:04
  • 文章人氣:246
  • 個人積分:6
  • 謝謝回覆,再請教: 這樣他算侵犯了我的肖像權嗎?或是算是妨礙名譽
    要準備哪些資料呢?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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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5-01 09:48 
  • 文章人氣:246
  • 個人積分:97158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8條規定: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前項情形,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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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