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契約除斥期間起算時點(知悉時起算或翌日起算)
- harry16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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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5-21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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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單條款約定:
前項解除契約權,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2.另保單條款第一條約定: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 義時,以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3.保險法第54條:疑義以有利保戶解釋
4.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定型化契約疑義以有利消費者解釋
若此,保戶能否主張因保單條款並未明確規定除斥期間係自知悉當日或翌日起算,故依保單條款.保險法及消保法〔疑義有利保戶解釋〕之規定,保險公司之除斥期間應自知悉時起算,而非依民法規定首日不計(概若首日不計,則係為不利保戶解釋)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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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5-22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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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不能依您解釋之方法為之,仍須回歸到民法之規定,自翌日起算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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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張景堯 (高雄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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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5-22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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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應該還是會依照知悉翌日起算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 高雄張景堯律師 正笙法律事務所 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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