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交通事故 > 酒駕被地檢署飭回

酒駕被地檢署飭回

  • 小呆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5-27 23:05 
  • 文章人氣:1438
  • 個人積分:2
  • 各位律師大大: 

    想請問我在5月26號與中午上班地點喝了兩瓶脾酒,下班約6點開車回家,路上發生車禍,對方只有輕傷,而我酒測值!0.15做完筆錄!就被依公共危險被送到地檢署,我是初犯,也沒前科,我跟檢察官都照實說,也認罪了,但是因為時間來不急所以我還沒跟隊方合解,檢查官叫我要快合解,我回答好,最後問我發生事故實我精神如何,我說很清醒,後來檢查官叫我簽名,給我一張單字上寫,因肇事者表示事故時精神良好有待查證,,不宜速審  飭回。

    這樣我是不是會上法院,沒有緩起訴的機會,怎麼辦?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5-28 08:51 
  • 文章人氣:266
  • 個人積分:49600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就您所述酒測值為0.15,則不能安全駕駛罪的部份還有無罪答辯的空間,至於過失傷害的部份,您應盡速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撰擬答辯狀和解書,以確保權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謝憲愷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5-28 10:54 
  • 文章人氣:259
  • 個人積分:13548
  • 律師評價:189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第2款規定,駕駛人「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0.03以上。」者,不得駕車,若因酒醉駕駛造成他人輕傷時,依據刑法第284條第1項前段規定,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因酒駕肇事的部分是屬於公共危險罪章的公訴罪,檢方是否起訴,會依照資料證據及您的犯後態度裁處,依您的狀況尚有緩起訴空間。至於肇事致人於傷,係屬於普通傷害最的告訴乃論,必須有提告檢方才受理,只要對方願意和解都可隨時撤告,此外,駕駛人酒醉駕駛造成被害人傷害,該行為在民事法律上稱為「侵權行為」,其可能涉及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2項、第191條之2、第193條第1項關於不能正常工作、就醫費用以及民法第195條第1項精神上等的賠償責任。為保障您的權益,建議委請律師,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高雄張景堯 (高雄張景堯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5-28 15:34 
  • 文章人氣:259
  • 個人積分:7918
  • 律師評價:1214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263號
  • 1.如果跟被害人和解後  應該是有爭取緩起訴空間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 高雄張景堯律師 正笙法律事務所 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5-28 16:27 
  • 文章人氣:294
  • 個人積分:97026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能順利與被害人和解,仍有爭取緩起訴之空間。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