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先生/小姐你好 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您:
就是我日前再數字寶物交易網站上有賣東西 然後買家有跟我買
交易過程中有些糾紛 摩擦,然後買家有再交意留言版 有留下 (幹)跟(他媽的)語助詞 我感覺到我已經受到些身心侮辱了 我也表明說 要對他進行提告
但他卻回我說 交易留言版是只有兩人無三者 所以不是公然侮辱
但交易留言版客服人員也是可以公開看到的 我想就就是有第三者了吧
所以想請教如果要對他提告 是否站的住腳 然後流程必須該怎麼做呢
謝謝律師
您好:
只要對方的侮辱您的留言是不特定人都可以看到,就涉及公然侮辱罪。您可以具狀向地檢署提告。另外您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或附帶民事訴訟向對方求償。若有需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32372316。
先蒐證,也就是將相關網路頁面列印下來,再向警局報案,或直接委託律師具狀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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