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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偷竊

  • 阿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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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8-21 13:09 
  • 文章人氣:538
  • 個人積分:2
  • 之前我是該公司員工,上個月去附近逛經過原本工作的地方,看到地下有1張100元於是檢起來,可市隻後卻街到通隻說我偷了5隻手機,我看監視器卻沒看到,只看到我蹲下去檢東西,這樣也會成偷竊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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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8-21 14:57 
  • 文章人氣:271
  • 個人積分:49600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不會構成竊盜罪(手機的部份),但是有關100元的部份,則可能被認定是竊佔遺失物罪。

    2、倘若您確實沒有竊盜,則不要任意承認,公司要是以此為由要求您簽立和解書或是扣薪、離職等,您可以向勞動局提出申訴。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