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扣押
- 陳怡均 (陳怡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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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9-18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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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假扣押」是一種保全程序,僅是防止其脫產而先把對方財產查封,但不能變賣對方財產或求償;若要向對方聲請假扣押,須先取得假扣押裁定,才能持該裁定至國稅局查對方財產,再做假扣押執行。
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扣押。前項聲請,就附條件或期限之請求,亦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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