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訟法12條 管轄法院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9-25 14:04
- 文章人氣:136
- 個人積分:49626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履行地的部份,可以適用民事訴訟法第12條的規定,但是法院還是可以依職權選擇由被告住所地管轄,或是由債務履行地的法案管轄。
2、本文建議您,倘若本件是消費糾紛,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又關於網購的部分,可以於收到貨品的七日內主張無條件解約。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第 1/1 頁
- 1
共 2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