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住的房子是我父母婚後才買的房子
但登記是在我父親名下
如果他要賣掉的話
我母親要怎樣才能夠不讓他把錢全部拿走?
還是能夠到法院以家暴等理由訴請離婚(民法1052條)
然後如果判離,再請求能不能夠至少拿回一半的產權?
您好:
如果擔心父親在訴訟中脫產
可以先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以為保全
待母親與其離婚後再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子是婚後財產,你母親離婚成功的話,
是可以要求取得相當於房屋價值一半的金額(不是所有權),
不過離婚訴訟通常很耗時,
建議先聲請假處分命你父親不能處分房屋比較可以確保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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