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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權

  • 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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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06 17:23 
  • 文章人氣:457
  • 個人積分:48
  • 請問一下,我與先生目前採分居狀態有半年了,原本2個小孩由他帶回,因疏於照顧,且時常獨留9歲和4歲在家(在113和警局都存有紀錄),後來我在7月才帶回撫養,當時他承諾要付擔撫養費;但至今都沒有收到錢,將小孩完全丟給我,不聞不問,連電話都沒有...請問小孩才剛帶回三個月,在法律上我若要爭取監護權,我可以做何準備??這樣狀況勝訴有可能嗎?法官是否有可能判一人監護一個小孩呢?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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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06 17:55 
  • 文章人氣:198
  • 個人積分:49620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只要分居超過6個月就可以請求法院酌定監護權,並且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

    2、         倘若要順便請求離婚的話,必須要有離婚事由。

    3、         您必須準備目前分居、及您所述的報警紀錄等。

    4、         監護權必須依據雙方的監護意願、經濟能力、子女意願等判斷,不能一蓋而論。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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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06 21:10 
  • 文章人氣:207
  • 個人積分:97080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為小孩之主要照顧者,您可請求改定監護權為您獨任,再向對方請求給付未成年子女撫養費,一個小孩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二至一萬五。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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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06 22:11 
  • 文章人氣:239
  • 個人積分:2876
  • 律師評價:1176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150號
  •  您好:

    1.法院就小孩監護權方面會審酌民法第1055條之1規定所列之情況綜合判斷

        決定任監護權之人,對方沒有依約付扶養費法院也會列入判斷。

    2.如果男方亦有爭取小孩監護權之意願,並於訴訟中積極爭取,

       法院實務上亦常會定各自擔任一位小孩之監護權人。

    參考法條:

    民法第1055條之1

    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

    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六、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

    七、各族群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

    前項子女最佳利益之審酌,法院除得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或家事調查

    官之調查報告外,並得依囑託警察機關、稅捐機關、金融機構、學校及其

    他有關機關、團體或具有相關專業知識之適當人士就特定事項調查之結果

    認定之。

  • 因系統不會通知律師您的回覆,故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02)2969-6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