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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各位律師....感謝

  • 小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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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17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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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母親為房屋所有權人之一   但她私自與他人簽訂買賣契約

    想請問1.這契約是有效的嗎?

             2.若違約的話 所收受的訂金一定要雙倍還嗎?(是一般書局所買的契約書,而內容問題到違約訂金罰雙倍)

             3.要如何跟買方協商處理比較好?

  • 何明諺 (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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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18 00:25 最後編輯日期:103-10-18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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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1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253號
  • 您好:

    1.因為契約只要雙方合意即可成立,縱使您母親未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私自出賣房屋,但買賣契約

       不會因此無效。

    2.如已收受定金,因本件是可歸責於您民親,依民法第249條規定,應要加倍返還定金。

    3.建議應盡力與買方和解,除返還定金外,看是否可協調降低賠償之成數。

    以上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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