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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未還

  • 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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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30 14:14 最後編輯日期:103-10-30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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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一個朋友跟我借錢,

    有兩次我是以無摺存的方式存入她的郵局帳戶,

    有一次是直接從喔的帳戶轉帳給她,

    她之後有以她的郵局帳戶轉帳2萬還我,

    但之後就沒再還剩下的8萬,

    現在她避不見面,

    也不接電話,

    透過她父母找她,她打電話跟我說,我打擾到她父母,

    若是我再找她父母,她就要跟我同歸於盡,

    我們沒有寫借據,

    我這裡只有無摺存款的單字和轉帳的資料,

    請問我有什麼辦法可或法律途徑以讓她還錢?

    追訴期是多久?

     

     

  • 陳彥彰 (Jeffrey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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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30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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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須分三點說明:

    1、借貸關係依民法上規定雖只要口頭合意即為成立,但如果您要於訴訟上主張仍應負上舉證責任,此時須視您是否有其他之證據而證明借貸關係之存在,例如對話紀錄、錄音等等。

    2、雖然您與他有在帳戶上之金流往來,雖無法直接證明有借貸關係之存在,因對方將來可能會以贈與方式來答辯,然因為對方也有還你8萬元之紀錄,因此您仍可以此金流之往來間接證明借貸關係之存在。

    3、建議可先採取民事支付命令之方式請求對方還款。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謝謝!

  • 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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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30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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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Jeffrey Chen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須分三點說明:

    1、借貸關係依民法上規定雖 ... (恕刪)

    我有留簡訊,內容中她有寫到"不會欠妳的!"

  • 陳彥彰 (Jeffrey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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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30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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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覆 Jeffrey Chen 的發言內容:

    您好 : 如果他回答對照您的留言可以對得起來,應該屬於有利之證據

             建議先行保留或列印,待進入訴訟求償程序時可使用。

             以上敬供參考,謝謝 !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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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30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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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先至法院對其發支付命令,若對方無異議,確定後可強制執行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