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女生活費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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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1-19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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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達成給付扶養費協議,則可以提出相關事證之後,提起履行協議訴訟。
2、倘若雙方沒有達成協議或是未能提出相關事證,則可以請求法院酌定扶養費。
3、取得勝訴判決或裁定之後,對方仍拒絕給付,則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倘若有急迫必要情形,可以於訴訟中請求法院命對方先為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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