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少女發生關係 我22 他15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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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1-20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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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證據可證明對方跟您說她已滿16歲,如臉書、line、對話紀錄等,即有機會不構成犯罪;若被起訴,可嘗試與對方和解,提出和解金額,以爭取緩刑之機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何明諺 (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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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1-20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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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原則上成年人與未滿16歲之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是觸犯刑法,但若是對方謊稱已滿16歲,且外
表上看起來也非相當稚嫩的話,則有可能被判無罪。
2.女方如願意出面作證當初是向你謊稱已滿16,或留有女方曾經謊稱已滿16之證據(如FB、
line),則獲判無罪之機會相對增加。
3.建議儘快尋求律師專業協助,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詳談。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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