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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未簽離職時強行搶走電腦並且偷打開看email可以告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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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03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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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大德好,

    公司在未簽離職時強行搶走電腦並且偷打開看email

    可以告什麼?

    原本我是以勞基法第14條終止勞動契約沒想到人事抓狂硬要用資遣並把我關在小房間內不準我走,要簽離職才可以走,且在未答離職時竟然打開公司配給我的電腦並搶走,偷看我電腦內容

    這樣可以告什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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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03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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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不讓你離開的行為可能涉犯妨礙自由或是強制罪。

    2、因為電腦是公司的,因此除非您有設密碼(登入電腦或是信箱等),否則沒有違法問題。反之,則違反妨礙電腦使用罪章的相關規定。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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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03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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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在房間之部分,有妨害自由罪之疑義;看電腦內容之部分,若對方有登入您帳號密碼之行為,則有妨害電腦使用罪之疑義,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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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03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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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在房間之部分,有妨害自由罪之疑義;看電腦內容之部分,若對方有登入您帳號密碼之行為,則有妨害電腦使用罪之疑義,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