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的是勞保被保險人失蹤(未滿60歲投保15年以上了),然後我們是要先去申請死亡證明,而且遺囑請領人的順位前四位都沒有人了,就剩第五個兄弟姊妹那項,我是被保險人的哥哥,我可不可以去申請勞保的死亡給付?還有我不是被被保險人扶養的兄弟姊妹,這個會有影響嗎?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兄弟姊妹的死亡給付請領資格限制,必須符合下列其中之一:
A. 未成年 。B. 無謀生能力。 C. 年滿 55 歲,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 1 級。
您好!
依規定兄弟姊妹的請領條件是「受被保險人扶養」,且應提出扶養事實的證明文件,如果沒有受扶養的事實,就不符合請領資格。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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