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論壇上被網友用同音異字罵白吃!!
還用婊這個字眼跟千萬不要放棄治療來侮辱!!!
甚至罵我白痴的網友教唆其他網友來按讚!!
還有人說要問候我的主治醫師!
以上這樣子有構成公然侮辱甚至毀謗嗎?
連同那些按讚的網友是否也觸犯了公然侮辱甚至毀謗嗎?
可以蒐證後提告.
剛去警察局報案後!
警察先生跟我說……
想問候你的主治醫生跟討婊這兩句話難以構成妨礙名譽跟毀謗罪!!
甚至有可能被反控誣告罪!!
這兩句話犯罪意圖已經很明顯了……這樣還有機會被反控誣告嗎?
建議將相關畫面截圖下來,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之!
通常警察為了省事,會勸告訴人不要告,所以若真的很不爽想告,可以直接去地檢署。
再者,既然有相當的證據,就不會有誣告的問題,頂多只是不成立不起訴唷!
毀謗,妨礙名譽,公然侮辱不是刑事嗎?
為何還可附加個民事訴訟?
想要雇用個律師一對一的詳細交談不知如何收費!!
還有勝訴時是否可以要求對方把該罰款捐款給不指定的且需要幫助的基金會!!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09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0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909189070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288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2014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586
鐘晨維 律師
貴陽法律事務所
022381106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420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