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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對方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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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24 22:06 最後編輯日期:104-03-25 20:38
  • 文章人氣: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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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我於今年初發生車禍,對方逃離現場,經警方依我記下的車號,肇事車輛登記人是登記在外縣市戶政所,警方調閱登記人照片讓我看,我確定是跟逃逸現場同人,警方告知人難找,等通輯,1:請問我能提告對方刑事民事訴訟嗎?何時提告有時間限定嗎?2:對方是否已觸犯公訴罪3:後續我自身權益有那些,謝謝

    我手骨折,身上多出傷口

    但目前到現在,警方無法傳喚肇事者,出面,行蹤不明,要如何提告謝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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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24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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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可彙整驗傷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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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24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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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1.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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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魏克仁律師
  • 王晨瀚 (怡然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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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25 11:26 
  • 文章人氣:209
  • 個人積分:590
  • 律師評價:19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426號
  • 您好:

    1、刑事的告訴期間為6個月,民事上的侵權行為賠償消滅時效為2年,故建議在這6個月內提起告訴,一旦案件進入起訴階段,仍可請求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可免除裁判費之繳納。

     2、於過失傷害方面為告訴乃論案件,亦即須您有提出告訴,檢方才會受理,但肇事逃逸則為非告訴乃論,只要檢警單位一知悉有此情形,即應進行偵查辦理。

     

    3、後續您可先收集相關的醫療保險單據及因此次車禍所造成之損害為何,或聲請車禍事故之鑑定,您可要求的包含車損、人損、因此無法工作之勞務損失、精神慰撫金等,除精神慰撫金外,其他的有單據都應先保留,待警方確認對方身分資料後,即可立即進行訴追之行動。

  • 謙理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 地址:台中市西區五權路1-67號9樓之1 電話:04-23726102 手機:0955833247 有詳細問題皆歡迎來電或親自前來本所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