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非自願離職證明
- 陳仲豪 (陳仲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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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仁你好:
有無投保勞健保並非認定有無勞動關係之依據,如果有勞雇關係的話原則上有勞動基準法的適用(包含解雇)。
你可向法院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或請求給付資遣費之訴訟,並以公司薪資條或存摺等為證,證明確實有為公司服勞務而獲得薪資報酬。
然因事涉前次扣薪命令,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處理為妥。
以上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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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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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與公司之間確實有勞動契約存在,此可以用公司給付薪資、公司同仁作證,你與公司間只是沒有保勞健保而已。
對於非自願離職證明,你已經請勞工局協助進行調解,對方不願意出面,你可以請勞工局代行發給非自願離職的證明。
另外,公司在你沒有過失的情況下,除非公司有勞動基準法規定的經濟性資遣事由且發給你資遣費後與你終止勞動契約外,是不得隨意終止勞動契約的。因此,你們公司終止勞動契約的行為因為違反勞動基準法而無效,你可以請求繼續履行契約,並可以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請求公司給付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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