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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車禍告對方過失傷害

  • COR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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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4-08 20:50 
  • 文章人氣:611
  • 個人積分:2
  • 我去年發生一起車禍 我告對方 最近收到傳票準備要開庭了

    發生經過 :
    當天跟朋友騎乘機車去買東西 經過十字路口時我們直行 對方客車於對面綠燈左轉(但該路段必須於紅燈指示) 因此而相撞

    相撞後我馬上通知警察 在警察還沒到之前 對方都說他是綠燈所以可以左轉 我們也說是綠燈但你要等到紅燈才可以轉 直到對方的先生到場一直叫他老婆跟警察說他是紅燈 (我當時真的生氣但不能說什麼)

    我是被載者 我朋友當天跟我都有受傷 但因為都是小傷所以沒叫救護車 但因為後來手部被對方車子的玻璃碎片刺到 所以必須就醫 我們在當天馬上跑去醫院掛診並且開立證明

    對方保險公司第二天立即聯絡給我們說他們願意賠償我們 叫我們馬上拿機車去估價並請修理(當時的機車有損壞)

    過了幾天後收到一張文件上方寫者雙方各說各話無法判定結果 是由交通大隊寄來的

    但我們去調解委員會當天 對方不承認他們有錯誤 且不簽字賠償的文件 導致我們無法得到賠償

    之後因為我朋友去當兵 決定由我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但前提是車禍過後我們去調監視器 警察局說那架攝影機是交通部的 我們又去交通部調監視器 他們卻說影片已經洗掉了...
    有點不知道該怎麼辦?!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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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4-0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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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此部分僅能透過車禍事故鑑定或是請目擊證人作證才能釐清肇事比例。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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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4-08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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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9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

    1. 關於車禍事故責任,您可向車禍發生六個月內所在各縣市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若您與對方已進入司法程序案件,就必須在訴訟中請法院囑託鑑定

    2.此外,您可向附近商家詢問有無其他監視器或找尋證人。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