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惡意以欺騙方式扣薪
- jacky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4-10 07:33
- 文章人氣:810
- 個人積分:2
-
1.本人因懷孕,公司為了希望我能自行離開公司,編織一些我工作上面的缺失,例如:工作品質未達標準.....等缺失記過一次,再依人事規章,記過一次罰金6000元,人事單位一直要我繳錢,因為我不服,故未繳納。
2.次月,使用現金發薪,因為我的薪資為21000元,要我簽收薪資,簽收單上面金額是21000,且簽收前,我再次詢問,人事也聲稱薪資袋內確為21000,簽收完再打開薪資袋,發現只有15000,此時人事即聲稱,其中內扣上月妳的那個6000元罰金,我馬上表示金額不符,我並未同意如此作法,人事即堅稱,這是人事規定。
3.故想請教各位律師,這樣該人事部人員,是否觸犯詐欺罪以及侵占罪?
能否幫幫我,謝謝!
- 陳仲豪 (陳仲豪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4-10 08:51
- 文章人氣:158
- 個人積分:730
- 律師評價:26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123號
-
Jacky你好:
你的問題涉及公司可否以內部人士懲戒為由扣薪。
若你認為公司懲戒之原因不當或無理由,或扣薪的金額過高,可向當地勞工局反應及申請調解。
以上供參。
- 如需進一步諮詢,請來信pinshinlaw23511136@gmail.com或來電02-23511136【品信法律事務所】
第 1/1 頁
- 1
共 6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