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婚姻、親屬 與監護 > 婚姻出現第三者

婚姻出現第三者

  • 倫醬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4-21 00:28 
  • 文章人氣:538
  • 個人積分:4
  • 各位律師們好……

    今年3月底發現老公手機有女生傳訊,雖然不是說很曖昧,但女人的直覺覺得不對勁,追問之下,老公承認與那女生發生性關係,2人屬同間公司同事,我查了一下通訊記錄打了電話給女方,約出來攤牌,女方有詢問我老公是否有家庭,但他告知與老婆分開,女方便沒再多問便與他在一起,女方也承認有與我老公有性關係,而我也將我跟女方攤牌的對話全數錄音,我思考很久,我不知道接下來我該怎麼做……請律師們告訴我該如何是好……我為了這件事,吃不下睡不著,感覺快瘋掉了~

  • 沈恆 (沈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4-21 06:33 
  • 文章人氣:144
  • 個人積分:2698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刑事方面,如果未曾表示原諒的意思,您可提起通姦罪及相姦罪的告訴。在民事方面,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考慮是否離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陳敬人 (陳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4-21 09:46 
  • 文章人氣:127
  • 個人積分:2728
  • 律師評價:455 │ 律師證號:103台檢證字第11864
  • 您好

        刑事上您可以告通姦罪!

        民事上您可以請求離婚或告小三侵害配偶權!

        但要不要告 ,要看您是否還要這段婚姻?

        歡迎來電討論進一步案情 0972367907

                        陳律師

  • 0908680976 LINE ID:0908680976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4-21 09:47 
  • 文章人氣:142
  • 個人積分:13440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有人會選擇原諒,有的人會選擇提告

    二、你來這裡問表示你正考慮提告

    三、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

    四、如果要據以請求離婚且以訴訟為之的話時間也六個月內要處理。未必要離…請三思再決定

    五、民事請求權時效二年,因中斷而重算時效五年。第一次要在二年內處理。

    六、要找些事轉移注意力,可以考慮學些手工藝…或學一項新的技能…我知道你恨,要想辦法讓自己不要那麼難過,要愛自己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五號二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 lawyer660129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4-21 21:27 
  • 文章人氣:128
  • 個人積分:921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1.  閣下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魏克仁律師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4-21 21:34 
  • 文章人氣:131
  • 個人積分:97404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彙整相關錄音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 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4-21 21:41 
  • 文章人氣:146
  • 個人積分:10228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女方有詢問我老公是否有家庭,但他告知與老婆分開,女方便沒再多問便與他在一起

    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若對方於發生相姦行為時,不知您老公為有配偶之人,則可能無法構成,建議您蒐集更多之證據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