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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判被判(安94-3),緊急!!明天要開鑒定委員會

  • JE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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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4-21 14:45 
  • 文章人氣:4660
  • 個人積分:8
  • 騎乘單車順向而行,被一輛逆向機車擦撞,我沒啥事,擦撞我的機車卻摔倒到汽車道,被汽車輾斃。

    初判表出來

    機車駕駛 :

    1未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2未戴安全帽

    我 :

    駕駛人應注意前車狀況,並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汽車駕駛 :

    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

    緊急~明天就要開鑒定委員會了

    我陳述

    "當時,我騎乘單車緩速、順向於路肩行駛,發現前方有機車快速、逆向行駛而來。我放慢滑行、靠右欲避開她,結果發現對方堅持要靠邊走,而且沒剎車,硬是要往我右邊鑽過去,我緊急向左偏閃躲,立時遭遇撞擊,我右小腿受傷,龍頭稍微歪掉,單車右側踏板凹陷變形,衝擊力之大,大齒輪盤也歪了、落鏈,大齒輪盤軸承受損。當時遭受撞擊,我因為車速慢到快停車,所以我只靠左腳撐地,單車即挺立不倒。遭受衝擊之後,我反射動作順著聲音,頭、身體向右後轉,當場目睹機車駕駛向右偏斜、倒向汽車道,立刻不幸地遭遇後方車輛右前輪輾過頭部機車駕駛當時沒戴安全帽

    這樣能釐清避掉(安94-3)嗎??

    若避不掉,我的下場是什麼??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