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0630
上午 10:40~50分
我在新北市中和區和平街上騎車(直行路段)
不知道速限多少,隱約騎車時速為七十.
路段是和平街上往興南路行駛.
突然一台CUXI為了超他前面的機車 ,
往他右方騎.
之後摔車我沒記住他車牌 ,
我爬騎來的時候 , 目擊民眾說 對方已經騎車離開 (即肇事逃逸)
當下我以為傷勢沒有很嚴重 ,
沒有報警及叫救護車.
返家後請友人載我去醫院檢查 ,
醫生表示 , 四肢多處擦傷 , 左手骨折 , 手術可開可不開 ,
下巴撕裂傷須縫針 (共八針)
就醫後 , 與友人前往車禍地點附近之派出所作事後報案 ,
已告知交通大隊警員當時情形及行車速度七十 .
20130701
轉往親戚之醫院骨科檢查左手 ,
醫生表示 , 左手骨基層閉鎖性骨折 , 須馬上住院與隔日須做手術 .
晚間 21:14 警察來電通知表示找到肇事者 ,
並提供肇事者姓名及手機號碼 .
但對方在我住院期間並未來電慰問或表達關心 .
20130704 下午出院
我想請問 , 這樣我可以向對方索賠 車子損傷及住院間其所有醫療費用&無法上班之薪資補償嗎 ?
3~6個月內 我無法上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