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樣有違法?
- 江昱勳 (江昱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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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5-07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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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有講好約定日薪,這部分應該沒有侵占的問題,當然要有證明約定日薪的證據。
二、不過扣繳憑單寫六千,這部分恐有構成偽造文書,但是這部分看起來是你朋友比較有問題,只不過對方如果要提告,那可能會把你跟你朋友掛在一起,所以要怎麼切,防火牆要怎麼擋起來就很重要了。
三、存證信函只有通知的性質,不會立刻發生甚?事情。
四、如欲詳談,歡迎來所預約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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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晨瀚 (怡然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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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5-07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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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如此行為應當不構成侵占問題,因實際上您並無侵占意圖,而得利者亦非您本人,但您朋友可能有偽造文書之嫌,故若對方確實對您提告,須將案情陳述清楚,並提出證據證明匯款單與當初洽談之結果。
2、民事上不當得利者亦應該是您的朋友,只是您若願意補償該受雇者,自然亦可提出補償。
3、存證信函僅有意思表示之效力,您若為免後續應訴之煩,可以找該名受雇者洽談和解事宜並簽訂和解書,並將狀況說明清楚。亦可等待受雇者若真的提告,再進行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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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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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5-07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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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若檢舉,可能有違反商業會計法及稅捐稽徵法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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