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月發生車禍,因為要停車到停車格,
有事先打方向燈,
看到兩台機車並煞車慢行,先禮讓他們通過,
看後方沒車往前進時,就被第三台機車追撞副駕駛座位置。追撞時我方是以龜速滑行,但對方衝撞的速度感覺應該是完全沒煞車。
警察跟我說,因為我不是完全靜止狀態,所以我的責任比較大一點,但是對方也完全沒煞車的感覺。請問警察說的是否正確呢?
另外,警察跟我說那個路口沒有監視器,但是那邊是主要幹道,如果警察不想幫忙調的話,有辦法自己跟誰要求調監視器嗎?還有,請問是否可要求監測當時雙方車速呢?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果對於警察說的肇事責任有意見,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會更清楚。
2、監視器可請求檢察官調閱,或自行向附近店家詢問店內是否有監視器。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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