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恐嚇罪的訴訟流程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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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6-27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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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代表會分別開庭,分別進行訊問。(此類案件基於保護被害人,大多會分別傳喚到庭製作筆錄)
2、此類案件檢察官大多會詢問是否要和解?因此難免會有一部分來自於檢察官的壓力。
3、倘若對方恐嚇的蒐證影片明確,則可以向檢察官敘明不想和解的理由,並且針對被告的答辯做出回應之後,待檢察官起訴被告之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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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6-28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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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應先撰擬告訴補充理由狀,將對方之犯罪行為及證據加以詳述,以利檢察官偵查追訴對方之犯罪行為,待檢察官起訴對方之犯罪行為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惟所謂精神慰撫金之非財產上損害,因難以證明所受損害之額度,故賠償金額亦不會太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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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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