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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團購咖啡

  • h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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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3 11:47 
  • 文章人氣:782
  • 個人積分:2
  • 對方聲稱自己在親戚家學習會計,問我有無團購咖啡需求,說算我一份可否,我回答嗯

    她說要從新竹北上到台北找媽媽,順便送貨來,我上網查詢後發現是直銷商的團購咖啡,便封鎖對方

    對方傳簡訊來說對話紀錄與臉書皆已備份,要報警,還說有損害信用及間接財損

    請問,LINE上的訊息是否成立買賣契約

    我沒看過商品、也不清楚商品資訊、亦未付款,也無簽定任何契約,對方的報案有效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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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3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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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縱使是我方片面毀約,也沒有刑事問題。

    2、至於合約有無成立,必須看雙方就買賣標的、價金達成協議為主,倘若我方完全不知悉商品資訊,則可以主張契約未成立。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曾宿明律師 (曾宿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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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7-13 16:22 
  • 文章人氣: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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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61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第9396號
  • how,您好:

    刑事部分,刑法第313條雖有規定妨害信用罪,但要件為「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本件是對方主動詢問團購意願,你只簡單回應,與詐術之「傳達不正確事實使他人信以為真」之要件不符,本件應屬單純民事糾紛民事部分,如果是好意施惠行為,就不成立契約而無約束力,縱使認為屬契約,無論是買賣或委任,可能因為商品內容、價格等必要之點未約明,依民法第153條第2項規定,可主張契約未成立。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內容為準。

     

  • 如有疑義,歡迎攜帶詳細資料來所討論,電話(02)-27041575,信箱 paparazi762013@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