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imageshack.com/a/img673/6138/Sw49cR.jpg
http://imageshack.com/a/img905/3401/qJM9zN.jpg
如圖
我是被告人
不起訴處分書,因當時是告網路上的ID辱罵我的人
但不知道是誰,因為是開新手人物,目前被告人為網路登記人
但真正的辱罵人是登記人的兒子
請問我是否能繼續上訴或提出民事求償?
公然侮辱較多
請問我8/10號收到的,幾天內必須提出民事求償
幾天內必須提出上訴
照您的說法應該是告訴人吧?告訴人於接到不起訴處分後7天內可提再議。民事賠償部分可等若日後檢察官起訴可提附民,但若是怕侵權行為2年時效經過,可先另行起訴。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查出行為人是另一個人,應該對於實際行為人提告,而不是就不起訴處分書聲請再議。
2、建議您應該盡速提告,避免逾越告訴期間及民事2年請求權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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