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問題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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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9-3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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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有2種作法,其一是在被繼承人死亡,可直接辦理拋棄繼承,她必須以書面方式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並另行通知其他繼承人,另一個作法係由所有繼承人製作遺產分割協議書,即使他沒有分到任何遺產,亦必須在分割協議書上簽名蓋章,表示同意遺產之繼承明細。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方安遠 (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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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0-01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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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安遠律師 答覆:
你好,根據你的陳述,你姑姑可能不打算回台繼承遺產,那麼可以請她拋棄繼承。不過目前法院判決多認為「預先拋棄繼承」是無效的,所以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後才能辦理拋棄繼承。
如果到時你姑姑同意拋棄繼承,如能回台親自辦理當然最好,如不能回台親自辦理,則須請她簽具經海基會驗證之授權書與拋棄繼承權通知書,寄回台灣由被授權人代為辦理。
以上說明是以你姑姑仍為中華民國國籍為前提。如果你姑姑已歸化中華人民共和國,則須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此點亦請注意。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email至 andrew.fang@msa.hinet.net 與我討論,但請表明身分及稱謂。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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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0-01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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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還是要他回來拋棄繼承
否則那筆財產是很難去動的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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