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初犯
- 方安遠 (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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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0-02 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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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酒駕行為對於道路交通安全的威脅很高,且因近年有數起酒駕事件引起社會矚目,因此立法院在102年修法提高酒駕的刑責,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如有致人死傷而逃逸,另外構成肇事逃逸罪,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酒駕除刑事責任外,尚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1萬元以上九萬元以下之罰鍰。
若你無前科紀錄,本次酒駕為初犯,且並無受害人。雖然酒測值偏高,但仍有相當機會向檢察官爭取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是指檢察官經過偵查,認定被告犯罪事實成立,本應為起訴處分,但基於某些刑事政策的考量,暫時不予起訴之處分。緩起訴處分會定一年至三年的緩起訴期間,緩起訴期間如因故意犯罪被起訴或被判刑,檢察官會撤銷緩起訴處分。
酒駕之緩起訴處分通常會附帶罰金及命被告參加交通安全講習等條件,如被告未履行這些條件,檢察官也會撤銷緩起訴處分。
緩起訴處分期滿未被撤銷,基本上就沒事了,也不會留下前科記錄。
因為開庭時可能因緊張或不了解程序而說錯話,建議你最好先撰寫一份答辯狀,敘明理由請求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會比較恰當。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email至 andrew.fang@msa.hinet.net 與我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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