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父親往生, 希望 房產.存款 留給母親
繼承人有母親.大姊.二姊(植物人).我.妹妹 5人, 原則上大家會運用 遺產分割協議 來辦理房產過戶.
但二姊23歲因病成為植物人,領有極度重殘手冊!
經查必須 1)監護宣告 設定 監護人( 約時3個月 )
2)特殊代理人 由監護人指定非利害關係人 ( 又約時3個月 )
不知是否有更簡單. 不需耗時那麼久的辦法.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可以聲請監護宣告之後,進行協議分割,或是提起遺產分割訴訟之後,選任特別代理人外,尚無其他更為快速的方式。
2、另外3個月的評估應該太短,至少6~8個月才對。
您好!
依法無行為能力無法自行協議分割遺產,因此應先為其指定代理人,監護人或特別代理人都可行,但監護人如果也是繼承人,那也會有利害衝突,還是需指定特別代理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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