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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房事買賣

  • E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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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30 11:45 
  • 文章人氣: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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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您好:

    想請教因為想把目前的房子賣掉,房子所有權是我先生的,但跟公公還有小姑一起住,現在我們要把房子賣掉,小姑卻說賣的房子的前要平分給大家,但每各月房貸水電及每年房屋稅都是我們繳的,這樣一定要分他們嗎?我們就是因為房代繳不下去,才想把房子賣掉償還銀行貸款,現在他們卻說我們獨吞,這樣說對嗎?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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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30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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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房屋所有權是你丈夫的,要看當初房屋是怎麼來的。

    二、如果是公公贈與的就是你丈夫的,除非不養公公或對公公或家人有刑事應罰之行為經撤銷贈與才會被要回去。

    三、如果是借名登記實際上繳稅管理使用收益,修繕的人是公公,那對方要舉證才能告而且只有公公能告,對方若無法舉證他們要贏會有點難,多數會想套你們話所以講話要小心。

    四、家人要好好談,未必要訴訟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lawyer660129
  • E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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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30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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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房屋所有權是你丈夫的,要看當初房屋是怎麼來的。

    二、如果是公公贈與的就是你 ... (恕刪)

     一.當初購買國宅,因為沒人要去申請所以由我老公去申請,之後好像大家拿出70萬頭期款,之後貸款房屋稅,都由我老公繳納,平時家裡的人都沒有出任何的費用

    二.並不是贈與的,我們是購買國宅

    三.也並不是借名登記,房子所有權人是我老公,

    如果是這樣賣房所得扣除房貸,一定要分給公公及小姑嗎?(連嫁出去的小姑也要分)這樣不是很不公平嗎?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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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0-30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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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如果沒有其他約定,原則上會認定登記名義人為所有權人,所有權人可自由決定賣出動產,他人無權利干涉。又依您所述,也許頭期款部分應返還出資人,但詳情還是要看頭期款出資時如何約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