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公告將預留車道改為公設停車格
- 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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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2-14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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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因管委會未與原使用車道*4戶住戶討論,直接發佈公告將預留車道改為公設收費停車格, 並開放給需要停車位其他住戶登記停車,並同時公告*4戶住戶改由其他車道進出家門。
***4住戶應如何主張原有的權利呢?
問題1:管委會是由社區房屋所有權人共同組成,此管委會未向政府機關報備及申請登記。當然上述之收費停車格也未向政府機關申請。管委會是否違法?
問題2:4住戶當時向建商購買獨棟房屋時,買賣合約書中有提到住戶車輛進出由前方進出並有使用權(上述管委會稱之預留車道)至今也使用22年了,因4住戶為社區最靠近大門口的獨棟房屋且房價相對比較高,故大門前方的空地是比較廣擴,故管委員才會有此想法。我該如何主張大門前方空地的使用權?及不願意繞道進出家門?
問題3: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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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規約或是區分所所有權人會議沒有授權管委會,因為這個不是管委會的職權,所以不能拘束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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