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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婚姻當中儲蓄存款及勞健保給付之問題

  • Mi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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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26 21:43 
  • 文章人氣: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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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律師們大家好!想請教一些法律方面的問題~

    1.若離婚協議書上有註明,夫妻財產處理之部份:除本協議書所約定之事項外, 雙方均同意拋棄民法第1030條之1夫妻財產賸餘分配請求權。 那已經離婚半年的前夫想要找麻煩,恐嚇我要告我在去年我名下儲蓄險存款到期領回後,將其中20萬借予我親弟,卻未經他同意這部份!我需要理會嗎?

    2.因婚後生子被迫在家照顧子女,原有之工作無法繼續。 前夫近日威脅要我償還婚姻期間他幫我投保之勞健保的全數金額, 還有生活費用。請問合理嗎?

    3. 都已離婚近半年了, 現在前夫恐嚇我,要將當初離婚協議書上註明給付之撫育費找銀行信託。請問有這種說法嗎? 因兩個年幼孩子的監護權在我這, 而我又因為要照顧他們, 目前尚未找到合適的工作。 前夫常以此恐嚇我,若我未善盡照顧他們的責任,我就會被告! 而我又無工作,沒有經濟來源, 也不准動用他們的撫育費,那要如何養孩子呢?時常以此恐嚇我要告我。 也常常在電話中對我言語傷害,用“賤人”、“白痴”、“廢物”、“雜碎”……等難聽的字眼辱罵,我已經有錄音蒐證了,所以他經常對我叫囂“有本事就告他”~ 請問我目前無經濟來源,究竟有什麼方式可以阻止他繼續威脅恐嚇我?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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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26 22:49 最後編輯日期:104-12-26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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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相互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所以無須理會。

    2、夫妻間婚姻關係存去間存在的債務,仍然是有效成立的,所以要看當初代繳的原因為何來判斷,倘若是贈與,則無需返還;倘若是代墊,則必須清償

    3、還是要有工作,避免無法妥適照料子女,至於扶養費的部分,確實不可以挪作他用,電話中的恐嚇,此部分可以蒐證提告,並且聲請保護令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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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27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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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他都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了,這部分他無立場再要。

    二、保險的部分及生活費部分都是婚後夫妻互負扶養義務的結果,你受領應該是有法律上原因,所以對方無立場跟你要。

    三、小孩監護部分經濟能力只是其中一個考量點而非全部。

    四、要想辦法帶著小孩活下去。

    五、加油!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 lawyer660129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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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27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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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知所有言論及請求均可置之不理,只要靜靜地加以錄音蒐證即可,若日後對方對您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均可作為證據使用,又若對方有恐嚇之言論,亦可提出刑事恐嚇告訴,至於離婚協議書已對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有所約定,對方不得再反悔之,可不予理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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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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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27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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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知所有言論及請求均可置之不理,只要靜靜地加以錄音蒐證即可,若日後對方對您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均可作為證據使用,又若對方有恐嚇之言論,亦可提出刑事恐嚇告訴,至於離婚協議書已對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有所約定,對方不得再反悔之,可不予理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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