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毀謗、侮辱、妨礙名譽 > 對方在臉書上公然侮辱我

對方在臉書上公然侮辱我

  • Sunny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06 23:42 
  • 文章人氣:579
  • 個人積分:8
  • 因為意見不合

    所以對方在臉書公開頁面

    (奇摩新聞的留言區)

    公然侮辱

    說我是C C R (cross cultural romance)

    原本字義上是沒有負面意義

    但是由於某事件

    現在台灣人影射ccr是指利於網路交友軟體和外國人約砲的台灣女生

    他雖然沒有指名道姓 

    後來也刪除留言

    但是我已截圖上下文

    從文中可以看得出他是在與我對話

    請問這樣有構成公然侮辱嗎?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07 14:17 
  • 文章人氣:132
  • 個人積分:14580
  • 律師評價:729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臉書設定公開雖然符合不特定多書人得共聞共見之公然情狀,但只有留言CCR不會構成公然侮辱,需要CCR再加上其他侮辱性用語才會構成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可以參考新北地方法院103年度簡字第1840號刑事判決。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