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繼承變賣後兄姊要來分錢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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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1-12 09:47 最後編輯日期:105-01-12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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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兄姊拋棄繼承後就不是繼承人,無權繼承遺產,遺產由你繼承後就是你的財產,兄姊更無權過問。 兄恐嚇要錢還是要命會構成刑法第346條第3項之恐嚇取財未遂罪,可蒐證提出刑事告訴。 若有持續騷擾的情形可以蒐證並聲請保護令。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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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於對方之要求可置之不理,並加以錄音,若對方再有恐嚇之言論,可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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