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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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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05 21:35 最後編輯日期:105-02-05 22:16
  • 文章人氣:577
  • 個人積分:6
  • 以下是我目前在職診所發生的狀況,醫師徐自103年8月到職始至104年5月間對本人談話的某些字眼即帶有騷擾意味及不友善的注視,在本人用婉轉帶斥責及刻意迴避後稍有收斂,並開始與各同事示出善意,也就釋懷,之後開始對本人說應該要為診所放血的療效作研究並寫成論文,並與老闆她們提過,也仗職位之便私下向老闆要求指定本人在旁跟診,老闆自104/5月始,是說診所只有一位醫師,就從病人數最少的禮拜四下午縮診至應徵到第二位醫師前改給醫師休息,徐也開始請求本人協助資料收集,且一直用紙筆描述拿給本人看,但本人疑惑,也沒有思考太多,當月老闆出國探視子女,徐即邀約5/7下午找文獻,並極力說服與徐同車,省時也不累,只好答應,並說要先吃飯,路程至用餐安就開始表示對"本人的好感","願意當本人孩子的父親","年齡差距大不是問題"....,徐於用餐繼續談論與自己太太在國外就已經沒有"那個",後止住,又說本人應該多開闊視野,如無適合對象"也是可以考慮..."又止住,並且持續向本人凝視...,本人即隔天開始迴避,並有跟同事抱怨,迴避加上抱怨,徐不滿,並在本人接過病歷時即大力甩推的方式丟在本人身上,本人即與徐在診間爆發衝突,爾後徐即常用其職位開始找同事麻煩,如聽到本人在跟同事描述徐對本人說的話或行為,即大聲吼罵等等壓迫性語言或給予老闆壓力使來限制本人不能與同事聊天,限制本人只能在哪裡活動,或者只要徐有上班的時間本人就不要來上班,或跟老闆大聲嚷嚷說他不需要這樣的護士,叫本人離開工作,本人不離開就是他要走,並威脅老闆說:沒護士依舊可以看診,沒醫師妳(老闆)就只能停擺等等,本人因此被老闆驅趕提早下班之總總狀況...,爾後又跟同事描述自己(徐)對本人多愛慕等等,情緒非常易失控起伏不定,老闆的大姊亦跟本人說勿與醫師反抗,如果他(徐)被妳(本人)氣走,沒醫師妳罪過就大了。總總事情下來造成本人心理上的壓力很大,各同事上班情緒多緊繃,並且影響睡眠作息跟噩夢,礙於篇幅描述到此,而且老闆想勸我不要告他,老闆說她也有去問律師,說我告不成,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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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05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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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9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

    因為對方尚未直接以動作對您性騷擾,因此您必須依照性騷擾防治法向對方尋求民事賠償,因此建議先行蒐證對方私下對您透露出愛慕的話語,或是找到人証證明對方曾經以性騷擾的言行讓您感到不舒服,此外,可向精神科醫師尋求協助並取得就醫診斷證明您確實因此受到精神損害,並就對方的行為提出民事訴訟要求精神撫慰金。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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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05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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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有醫師一直寫給我的字條,邀約北投,陽明山,烏來,也在開會記錄上寫,我不嫁他也不崇拜他之類,而且每每他給我字條之後我會跟他有衝突,且他也會在病人面前跟我衝突,也叫同事跟我說叫我在他有上診時就不要來上班,目前一個禮拜只有兩個下午不是他的診,很明顯在損害我的工作權利,也曾叫同事問我說薪水多少,他付給我,叫我不要上班,我前陣子有跟勞工局詢問,我們老闆還罵我為何事情要鬧大,我有錄音,也有那些紙條跟開會記錄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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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06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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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請考慮換個工作

    二、以前我也被性騷擾過,而且我被騷擾的狀況更嚴重,對方是個男的但我是喜歡女生…那時候沒有性騷擾防治法…

    三、這個醫生以為自己可以把妹被拒絕了所以心裡不舒服…而且他拉不下這個臉…

    四、性騷擾如果是有摸你胸部、屁股、私密部位等,會是刑事的問題,如果是言語的部分,則是行政處罰的問題。

    五、這類案件搜證要費點心思,苦無證據的情況可以考慮民間測謊。會有費用問題。

    六、我是你的話會考慮離職,我以前做過粗工,小七店員,律師助理,法官助理,每次換工作都想辦法找薪水更高的工作。危機就是轉機。

    七、是否一邊工作一邊提告請三思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lawyer660129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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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2-07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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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嘗試錄音蒐集證據後,委任律師提起民刑事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