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關於初判表與肇事責任鑑定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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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3-19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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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肇事原因的確認如果是有爭執的話,一般是可以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
二、送鑑定之後你有意見當然可以表達,鑑定委員會也會給你表示意見的機會。
四、雖然說警方的初步研析判斷並不是最終的認定結果,但鑑定委員會多少會參考一下。所以如果送鑑定的話你要寫一個堅強一點的意見書才行。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 lawyer6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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