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公司公款要怎麼辦!?報警!?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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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5-29 23:31 最後編輯日期:105-05-29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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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能會構成偽造私文書罪、業務登載不實罪、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可以蒐集證據提出刑事業務侵占告訴。若會計帳冊登載不實,另涉犯商業會計法。 民事上可依契約、不當得利、侵權行為等規定主張權利,要求賠償或返還款項。 調查清楚後可以向警察機關或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呂昀叡 (呂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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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5-30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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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刑法第335條第1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第336條第2項規定:「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不論是為自己或他人不法之所有,都有成立業務侵占罪之空間。
(2) 刑法第342條第1項規定:「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您所述的情況也有構成業務侵占罪之空間,業務侵占是屬於背信的特殊範疇,兩者若同時成立,法院實務判決僅為論以前者。
(3)另外,依照公司的規模來看,如果是依證卷交易法發行股票之公司,背信行為和侵占行為可能也會構成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2款或第3款之罪,刑責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公司受損害的數額高低也另有規定不同法定刑),而此與前1.及2.若同時成立,法院實務判決僅為論以此罪。
(4) 如果涉及到偽造會計憑證、帳冊的話,也會涉及商業會計法第71條之罪責,法定刑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此若與前3.同時成立,依刑法第55條從一重處斷。
2. 建議撰寫刑事告訴狀,擬具事實上及法律上理由提出刑事告訴。
3.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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