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有意向乙方(仲介)買車 乙方提出需要開出支票以示購買誠意承諾不會兌現支票也沒提到會將支票交給車主 甲乙兩方簽下保管條乙方口頭答應若沒有買車可以拿回支票 但保管條之內容沒有填寫也沒有寫保管結束的日期 請問甲方可以要求拿回支票嗎 乙方說已將支票交予車主但是車主弄丟了 關於保管條我可以告他背信嗎? 關於他交予車主我可以告他侵占嗎?(有錄音對方承認支票交與車主)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依約要求對方返還票據,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提起返還票據訴訟。
2、倘若對方無故交與車主的部份,可以要求對方負損害賠償責任。
3、目前就您所述的狀況,尚不會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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