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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上私訊
- 纍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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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6-07 12:33 最後編輯日期:105-06-07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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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事情是這樣的,我在FB私訊一個粉絲專業訂購鞋子,可是賣家一直拖,密她也沒回,託一個多月後我忍不住,用私訊傳這樣的話給那個粉絲專業(裝屎粉絲團喔 爛死 欺騙 孩一個大學生經營 笑死)她回我說我對她的辱罵已經截圖起來,要對我提出告訴,並解說在拍三聯單給我,請問律師我這樣犯了什麼罪,需要負什麼責任嗎 謝謝!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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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6-07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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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729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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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以私訊方式罵人,不符合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可以共聞共見之公然情狀,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私訊表示你並無散布於眾之意圖,不會構成加重誹謗罪。
對方若提起刑事告訴,警察機關可能不會受理,就算受理只會不起訴處分。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