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內糾紛~鄰居寄存證信函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6-07 21:43 最後編輯日期:105-06-07 21:57
- 文章人氣:200
- 個人積分:14580
- 律師評價:729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停放車輛隨時可以移置,並無繼續性,不會構成竊佔罪(除非你把土地圍起來或畫線當作自己的停車位每天或長期使用)。另外,你並沒有持有他人之物,不會構成侵占罪。 但民事上,停放車輛享有占有之利益,土地所有權人可請求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惟請求之人要就占有之事實負舉證責任。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第 1/1 頁
- 1
共 3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