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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出資額轉讓

  • clo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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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7-02 23:54 
  • 文章人氣:1114
  • 個人積分:6
  • 您好:

    想請教叔叔與甲男、乙男於103年合夥成立一間企業社(有完成商業登記),出資額比例各30%、30%、40%。現因叔叔身體狀況不佳,想將出資額全部轉讓,經通知甲男、乙男,乙男同意叔叔轉讓,但甲男拒絕回應且亦無受讓出資額意思,經縣府主管機關建議先聲請調解

    想請問

    1.現在尚未找到受讓人之情形下,可否要求甲男、乙男同意叔叔將其30%出資額轉讓給任意第3人並記載於調解書上?法院會不予核定嗎?

    2.若已確定受讓人為丙男(原非合夥人),可否要求甲男、乙男同意叔叔將其30%出資額轉讓給丙男並記載於調解書上?法院會不予核定嗎?

    3.若甲男仍拒絕回應,後續應如何進行法律程序?

    謝謝,感激不盡。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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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7-03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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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合夥出資要讓與第三人需經甲乙都同意,否則也無權利強制要求甲接受。若乙願意,讓與給乙就無需經甲的同意,也是可考慮的方向。若無法依上述方式轉讓,則可聲明退夥結算依出資比例退還資金。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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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7-03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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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依據民法第683條規定:合夥人非經他合夥人全體之同意,不得將自己之股分轉讓於第三人。但轉讓於他合夥人者,不在此限。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魏克仁律師
  • 王上仁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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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7-03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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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572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392號
  •  1.對方不同意轉讓出資,一定有其動機,所以應先了解其動機為何,這樣調解會比較有效率。

    2.調解時也可委任律師到場,為你爭取有利談判。

    3.如調解不成,再聲明退夥,要求對方返還出資額。如仍不願意返還,再以訴訟請求返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