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 呂昀叡 (呂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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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7-08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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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民事法上契約之成立,基本上並不以簽立書面為必要,若以您所持有「匯款跟轉帳紀錄 還有對話錄音以及電話錄音」等資料,亦得以作為成立契約及契約內容之證據。 惟在民事上的主張究竟為何、以及對方是否另構成刑事責任,仍應再依據現有證據仔細檢視而定。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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