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師您好!想詢問一下律師,因為我今年有去婚宴的場地訂席,最後選定了一家婚宴場地,但之後家長有去算命想要改日子,可是婚宴場地已經沒有我們後來想改期的場地可提供,可是!因為當初契約上有註明定金支付後,概不退還!但我們問了好多家婚宴場地都說應該不可能吧~都會視日期作折數的扣除,而且到婚宴到期日還有2個月辦的時間。想問各位律師,我真的就完全拿不回定金了嗎?因為預付定金還滿多的~我不求全拿!希望律師們能為我解惑!感激不盡!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定金無需返還。
2、除非有約定用作損害賠償,則可以嘗試主張沒收的金額過高。
3、程序上建議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38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55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87
陳瑀 律師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0930299563
第 4 名 目前評價 45
張哲軒 律師
竣元律師事務所
0983131519
第 5 名 目前評價 35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676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820
第 3 名 目前積分 1280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104
第 5 名 目前積分 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