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客戶有學校
每次到了寒暑假,工作量沒有這麼多,基本上就會只上半天,或是不會上足8小時就下班,但是因為這次新股東來收購,這次遇到暑假,原則上一個月大概有15天是只有上到中午的,新老闆突然說,這樣他沒辦法算月薪給我們,只能算我們有來上班的時數
可是這樣落差真的太大,因為假日會不算在內,請問這樣是否已經違反勞基法,那我應該怎麼捍衛我的權益?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果雙方是約定月薪,雇主不能隨意變更為日薪或是時薪制。
2、雖然沒有提供勞務,但是是雇主決定的,不是勞工決定的,不能以此拒絕支付薪資。
3、可以直接向勞工局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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