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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離婚問題

  • 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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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12-05 13:14 最後編輯日期:113-12-24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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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因為一些小事吵架導致女方

    說要離婚可是我不同意後來女方

    自行離家出走然後說要給法院判

    因為還有兩個小孩問題我不想讓

    小孩變單親

    假如真的沒辦法也只能一人一個

    這樣我才能養的起雙方也沒扶養費問題

    可是女生堅持不要孩子分開

    讓我實在很困擾

    請問各位好心律師這樣法院會判離婚嗎

     

    還有女方自行離家出走然後說要看小孩我就要給他看這樣對我不是很不公平嗎

    他沒盡到照顧義務,卻只說我自己不把小孩給他帶出去,這樣有道理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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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12-17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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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原則上離婚需要符合法定事由,例如家暴之類的,不過您仍然需要積極維持婚姻,避免法院認為雙方都無意繼續維持婚姻而判離。

    2、不論是否離婚,對方都有權探視子女,除非對方有不利子女的行為,例如探視期間有家暴,或是未妥適照料。

    3、對方離家出走期間,您獨自照料子女的扶養費,如果日後雙方有訴訟,您可以一併請求。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阿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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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12-24 23:15 最後編輯日期:113-12-24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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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原則上離婚需要符合法定事由,例如家暴之類的, ... (恕刪)

    了解 謝謝曹律師

    請問積極維持婚姻的定義是什麼

    因為對方已經住外面不願回家了

    假如調解完沒結果等判決的話

    那會判一人一個小孩還是

    兩個小孩給同一個人機率比較高呢 謝謝

    可以堅持不要離婚嗎  謝謝回覆